書評:桑德爾《為什麼我們需要公共哲學:政治中的道德問題》第三部

        我們可以藉由本書的第三部,來理解這位知名的哈佛大學學者關於政治哲學的看法。簡言之,Michael J. Sandel認為在政治中不談論道德是有風險的,人們應視目的及內容做出判斷。


        因此,單純地把他歸到自由主義者或是社群主義者是不正確的。
        在第一部分談到的「自我治理」即證明Sandel重視的自由,並非我們大眾所提倡的無拘無束的自由。可他是一個社群主義者嗎?Sandel這樣回答:

         當「社群主義」成為多數主義的代名詞,或等同於以任何時間、任何社群盛行的價值為權利基礎的想法,那就不是我擁護的社群主義。(P. 337-338)

        Sandel理念的真正精隨或許就在第三十章——即最後一章):社群主義的侷限(The Limits of Communitarianism)。這裡提了一組關於言論自由的例子:都是為了舉辦遊行,馬丁路德‧金恩與新納粹分子相比,為什麼前者較後者更有資格享有言論自由?
        先來看看自由主義者會怎麼回答。他們可能會覺得兩方都擁有同樣的言論自由,無論是為了捍衛黑人或是新納粹分子的權利,都是個人自由自願下的選擇,如果誰斷言哪方不對,便是對自由的一種侵犯。唯有在這些言論自由會引發後續的實際肉體傷害時,才需要加諸限制。
        社群主義者則會認為這樣的想法太過狹隘,對於以自己的價值觀定義自己的人來說,允許某方的遊行,對他們所造成的精神傷害並不亞於肉體傷害。
        因此,在回答以上的問題時,自由主義者會認為兩方都可以遊行,而社群主義者會認為兩方的遊行都需要有所限制。所以我們得到了兩個方案,看起來都很「公平」,因為對兩方都施予同樣的待遇。但這是正確的嗎?其實光是我們的常識就能為這個問題提供合理的答案。若你沒有被上述的主張迷惑,那你就會支持馬丁路德‧金恩為黑人權利所舉辦的遊行,而非新納粹分子為了振興納粹主義所舉辦的遊行。原因很簡單,追求人權跟追求仇恨,顯然前者應獲得更多的道德上的尊重。
        此即Sandel強調的實質道德判斷,即正視自由主義與社群主義所不判斷的內容。這樣的方式把良善置於正當之前,視內容及目的作判斷,在政治中談論起了道德。馬丁路德‧金恩的理念與分離主義者的理念相比,我們應該更支持前者,這也是Frank Johnson法官所作出的決定,他沒有站在當時的州長喬治‧華勒斯那邊(指出在高速公路上遊行是違法的),反而准許了馬丁路德‧金恩的遊行。


        Sandel所提倡的針對權利所促進的目的採實質判斷的論證方式,理想上,固然使我們能做出更好的選擇,但別忘了這依舊有個前提,即我們都有能力透過理性得出合理的判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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